第1篇 物业区域治安管理基本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区域治安管理的基本制度保安人员工作纪律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 上岗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喝酒,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闲聊,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 严格服从上级的管理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治安设备,不丢失、不损坏、不转借。
6.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7. 文明礼貌,对待业主、使用人、来访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
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须提前10~15分钟签到上岗,接班人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2. 交班人在交班时,应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3. 在交班时,若接班人发现问题,要与交班人当面说明,若接班人在交班人离开后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 接班人在接班时,应翻看工作记录,询问交班人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接班后应注意的事项。
5.交班应按照规定时间,不得超时接班。
6.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现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7. 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8. 交班人员应负责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保安人员工作细则1.仪表着装:
(1)执勤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证,制服须整齐、洁净,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风纪严整,不得披衣、敞开衣领、挽袖、卷裤边、戴歪帽;
(3)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
不得将工作制服及工作证带离小区;
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4)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不得化妆;
(5)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不得当众整理衣物。
2. 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须按军姿标准站立,坐立时须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依后靠,巡岗时须按军训“齐步走”规定,步伐稳健,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等散漫举止;
(3)巡岗时需遵循“两人成排,三人成行,步伐统一”的规定;
(4)在岗期间不得与他人勾肩搭背,不可有伸懒腰、背手、叉腰等举止;
(5)不得边执勤边吸烟或吃零食,不准闲聊、哼歌、吹口哨、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 文明礼貌执勤:
(1)对待业主、使用人和访客要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要自然大方;
(2)礼貌待人,和业主或访客交涉时,在开始谈话前与结束后都应该先敬礼,恰当使用“女士、先生、请、您好、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3)禁止使用粗俗的语言;
(4)回答业主或访客提问时尽量使用普通话,应清楚扼要。
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1.目的:鼓励员工对本职工作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做到奖罚分明,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 奖励细则模板:
(1)面对坏人坏事,不退缩,敢于作斗争,见义勇为,成绩突出者,一次性奖励元;
(2)在出现危险、灾情时,积极参加,保卫物业管辖区域内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突出者,一次性奖励元;
(3)在物业管辖区域内若出现违法犯罪分子,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元;
(4)在物业管辖区域内若出现违法事件,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元;
(5)在安全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极出谋划策,有益于搞好安全服务管理者,一次性奖励元;
(6)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被评为市(区)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一次性奖励元;
(7)拾金不昧者,一次性奖励元。
3. 惩罚细则模板: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送往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2)在面对突发性事件、紧急情况、破坏事件时,坐视不管或者临阵脱逃者,一次性罚 ;
(3)忽视法制,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缺乏治安工作人员应有素质者,给予开除处理;
(4)思想恶劣,见利忘义,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给予开除处理;
(5)不坚守岗位,经常上下班不准时者,一次罚 ,超过__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6)在值班时睡觉或酒后上岗者,一次性罚 ,如果造成一定后果则给予应有处分,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7)在值班期间收听收音机、录音机、mp3、mp4,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一次罚 ,超过__次者给予严重处分,超过__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8)对于上级给予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 ;
(9)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一次罚 ,超过__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0)值班期间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物业管辖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影响者,给予开除处理,严重者可送往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值班期间,衣装不整,不佩戴工作牌者,一次性罚 ,超过__次者给予严重处分,超过__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2)工作不负责,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执行规章制度者,给予开除处理;
(1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或擅自带人留宿者,一次罚 ;
(14)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者,一次性罚 ;
(15)不遵守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使用或外带者,一次性罚 。
第2篇 物业区域治安管理基本制度
物业区域治安管理的基本制度
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喝酒,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闲聊,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服从上级的管理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治安设备,不丢失、不损坏、不转借。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7.文明礼貌,对待业主、使用人、来访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
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须提前10~15分钟签到上岗,接班人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2.交班人在交班时,应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3.在交班时,若接班人发现问题,要与交班人当面说明,若接班人在交班人离开后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接班人在接班时,应翻看工作记录,询问交班人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接班后应注意的事项。
5.交班应按照规定时间,不得超时接班。
6.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现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7.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8.交班人员应负责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1)执勤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证,制服须整齐、洁净,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风纪严整,不得披衣、敞开衣领、挽袖、卷裤边、戴歪帽;
(3)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工作制服及工作证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4)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不得化妆;
(5)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不得当众整理衣物。
2.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须按军姿标准站立,坐立时须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依后靠,巡岗时须按军训“齐步走”规定,步伐稳健,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等散漫举止;
(3)巡岗时需遵循“两人成排,三人成行,步伐统一”的规定;
(4)在岗期间不得与他人勾肩搭背,不可有伸懒腰、背手、叉腰等举止;
(5)不得边执勤边吸烟或吃零食,不准闲聊、哼歌、吹口哨、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文明礼貌执勤:
(1)对待业主、使用人和访客要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要自然大方;
(2)礼貌待人,和业主或访客交涉时,在开始谈话前与结束后都应该先敬礼,恰当使用“女士、先生、请、您好、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3)禁止使用粗俗的语言;
(4)回答业主或访客提问时尽量使用普通话,应清楚扼要。
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1.目的:
鼓励员工对本职工作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做到奖罚分明,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奖励细则模板:
(1)面对坏人坏事,不退缩,敢于作斗争,见义勇为,成绩突出者,一次性奖励**元;
(2)在出现危险、灾情时,积极参加,保卫物业管辖区域内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突出者,一次性奖励**元;
(3)在物业管辖区域内若出现违法犯罪分子,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元;
(4)在物业管辖区域内若出现违法事件,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元;
(5)在安全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极出谋划策,有益于搞好安全服务管理者,一次性奖励**元;
(6)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被评为市(区)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一次性奖励**元;
(7)拾金不昧者,一次性奖励**元。
3.惩罚细则模板: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送往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2)在面对突发性事件、紧急情况、破坏事件时,坐视不管或者临阵脱逃者,一次性罚款**元;
(3)忽视法制,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缺乏治安工作人员应有素质者,给予开除处理;
(4)思想恶劣,见利忘义,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给予开除处理;
(5)不坚守岗位,经常上下班不准时者,一次罚款**元,超过×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6)在值班时睡觉或酒后上岗者,一次性罚款**元,如果造成一定后果则给予应有处分,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7)在值班期间收听收音机、录音机、mp3、mp4,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一次罚款**元,超过×次者给予严重处分,超过×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8)对于上级给予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元;
(9)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一次罚款**元,超过×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0)值班期间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物业管辖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影响者,给予开除处理,严重者可送往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值班期间,衣装不整,不佩戴工作牌者,一次性罚款**元,超过×次者给予严重处分,超过×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2)工作不负责,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执行规章制度者,给予开除处理;
(1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或擅自带人留宿者,一次罚款**元;
(14)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者,一次性罚款**元;
(15)不遵守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使用或外带者,一次性罚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