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 囤船顶棚应设置“危险品码头”的明显标志.
二. 囤船有汽油驳停靠或装有其它危险品时,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三. 囤船在接到有汽油驳停泊任务的调度命令后,应事先将囤船“排”、“贴”就位,如因水位陡涨陡退而临时需要移囤和油驳停靠时,都不准使用电动绞缆绞锚,并要用水喷洒甲板和链条与钢缆,消除静电,但不得使用消防水枪喷水,同时还必须用橡皮覆盖锚链孔,封闭前后锚链舱两边的通风眩孔.
四. 囤船与汽油驳之间,必须用软靠把垫好,禁止使用有锈的钢绳作缆绳.
五. 停靠汽油驳时,禁止在囤船上进行除锈和敲击铁器的作业和穿带钉鞋在囤船上走动,严防铁件碰撞、磨擦、拖移而引起的火花.
六. 未经调度部门批准,囤船不得随意停靠其它轮驳
七. 停靠汽油驳时,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火引爆易燃物品上囤船,严禁吸烟和点蚊香,更不能生火煮饭.囤船和泊区5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并且囤船还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清除一切引火易燃物品.
八. 汽油驳拖移后,锚链舱内应使用防爆风机强力通风,排除残留气体
九. 汽油驳插接囤船电源,囤船排除电器故障,以及拆卸安装电器零件时,都必须先断电,后操作.
十. 囤船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源及插头、插座、并不得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融断丝(保险丝),应按规定型号配置,不准加大容量,或使用其它金属丝硬接.
十一. 绞移囤船时,应注意保护好动力电缆.
十二. 囤船船员应执行消防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平时要加强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尽力抢救.
十三. 囤船船员亲属,以及其它与作业无关的一切人员,都不准在囤船居住或逗留.
十四. 囤船船员和汽油驳船船员,在泊区作业时,必须互相自觉遵守对方的安全制度.
十五. 囤船的电气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船务公司负责技术指导.
十六. 船务公司应派专业电工及其它有关人员,对囤船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和系缆设备等,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维修.
3.交接内容
(1)灯号、信号的情况;
(2)系缆、靠垫、锚及锚链的情况;
(3)舵系情况;
(4)工作(救生)划的使用,系带情况;
(5)查舱测潮
(6)货物 的装卸、保管情况;
(7)发生事故后的有关情况;
(8)拖轮或驳船驾长布置的有关事项;
(9)航行日志记载情况.
4.正通过大桥、船闸、危险航道,以及正在改变航向和避让,以及发生险情时,暂缓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