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按照《zz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立账户,根据《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每6个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按开户银行设置《银行日记账》,出纳岗位人员根据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日清月结。
(三)、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四)、支票确定专人保管。空白支票由出纳岗位人员保管。支票的管理按照《支票管理制度》执行。
(五)、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岗位人员保管,法人代表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