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块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砖、砌块材进场按施工布置平面图位置码放。
第二条 材料员对进场的砖、砌块严格把关,点清数量,填好收料单。
第三条 砖码放整齐成丁、成方,高度不超1.5米,砌块不超1.8米,砖垛底脚无散块。
第四条 砖、砌块码放位置平整夯实,禁止码放在坑洼及边披处,防止下雨倾倒。
第五条 砖、砌块使用时应从上向下逐层摘取,严禁由底部掏取,并做到随使随运,并将地面散块及时清理干净。
第六条 砖、砌块垛下面禁止休息,停留。
第七条 砖、砌块废料禁止乱扔、乱放,按指定地点存放,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