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物品管理制度
一、行李房不得寄存非本店客人的物品,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特殊情况须经消防部门批准。非行李员不得进入行李房;行李房为禁烟区,并设立标志。
二、行李接送做到“四清”(团名清、件数清、破损数量清、敞口数量清),并要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三、行李不得在客房过道上存放和过夜,临时集中堆入的行李要设有网罩、绳索等防范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四、行李员接送行李未经客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客房,不得翻动客人的行李和物品。
五、行李的进出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以确保物品不被偷窃和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