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及五小件管理制度
一、电缆的领取一律凭正式的手续料单,统一由电缆库供发,使用单位要在料单上填清使用地点、用途,领取人签名,以便存档留查。
二、允许合理的电缆消耗,对超耗和丢失部分按价扣罚,工作面打眼电缆及10mm以下的电缆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先打条再发给电缆的退交制度,必须严格控制,加强回收。
三、对电缆的损坏丢失、损坏等现象,在哪个单位管辖区域发现,就地实行罚款,并扣罚机电队长。
四、使用单位领取电缆,必须详细检查,要进行绝缘摇测,不合格可拒领,上井电缆由使用单位跟车至设备库,否则,丢失追查使用单位,并罚款。
五、五小件电气设备(胶圈、接线盒、名称标牌、防爆灯件等)领取一律凭正式料单,必须交旧换新,这样可按设备实际修理价付款,统一由电缆库供发。
六、五小件电缆标准化,要结合电压等级的要求,消灭不合格接头,电话、载波、瓦斯报警系统所用电缆都要执行电缆管理,统一由电缆库供发,丢失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