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充电站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充电站的现场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充电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充电站所属充电工。
第一章 现场纪律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休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充电站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第4条 员工操作现场必须着规定工作服。
第5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请假程序逐级请假,待批准后方能离开。
第6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7条 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8条 现场员工做好本职工作,严禁脱岗、串岗、溜岗。
第9条 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服从上级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10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现场禁止吃东西、吸烟、看手机等。
第二章 现场卫生
第11条 现场卫生。
1.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2.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杂物和油污。
3.保持现场通道顺畅、无卫生死角。
4.必须对作业区域内的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他进行清理卫生。
5.现场充电枪使用完后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
6.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现场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第三章 现场安全
第12条 现场应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13条 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14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范作业。
第15条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16条 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第17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需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现场跑动。
第19条 非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充电设备,除主管和管理人员指定代操作外。
第20条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防止撞伤、触电等伤害。
第21条 现场严禁踩、踏、敲、打充电设备。
充电操作规范
1、 车辆在充电站换电人员引导下停放至换电指定车位,司机拉起手刹停稳;
2、 换电人员待车辆停稳后,打开电池仓阀门,再将充电枪正确插入充电口,充电完毕需填写车辆《充电记录表》;完成后关断钥匙及高压;
3、 充电完毕后,检查车辆电池框锁是否锁到位,电池舱门是否锁紧;检查车辆信息,确保车辆状态正常;
4、充电完毕后,将枪插入底座中并将电缆线放置于挂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