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三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为激发全校师生的推普意识,纯净校园用语用字的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通话的示范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学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必须符合规范用字要求。
2.宣传材料、宣传栏、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会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和正确书写规范字。
阳揭第三中学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