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大中学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套大中学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珍惜公有财产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好思想、好品德。
二、学校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赔偿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装修;赔偿现金标准为实物价格的1倍或2倍,视无意和故意损坏进行界定。
三、赔偿原则应在当天,一次交付或在一星期之内,逾期则从重处理。
四、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后,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五、谁损坏谁赔偿,不能自觉承认,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理。
六、所欠赔偿现金或实物均登记入册、签字存档。
县套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