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管理,保证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运行,杜绝超规定的物料上皮带,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东胶大巷、上仓巷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由机电队负责管理、运行和维护;
二、生产单位往东胶大巷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上煤(矸)必须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并按机电队和机电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安装运输设备,最后由机电管理部和机电队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上煤(矸)。
三、上煤(矸)处的挡煤装置由上煤(矸)单位负责安装,东胶大巷胶带机上煤(矸)点处的缓冲架和缓冲托辊由机电队负责安装,首采面搭接溜煤咀处的挡煤装置由安装队负责安装。
四、东胶大巷胶带机上煤(矸)点处前后各10米范围内的清煤工作和文明生产由上煤单位负责。
五、东胶大巷胶带机更换缓冲托辊和相关易损件由机电队负责,成本计入机电队。
六、东胶大巷胶带机机尾驱动装置由机电队派专人看管和维护,若需加装清煤装置由机电队负责安装和更换。
七、各生产单位接到停止上煤(矸)的通知后,仍继续强行上煤(矸)者,由机电队向调度室汇报,并由安全监察部进行事故分析。
八、东胶大巷胶带机沿途的急停按钮,任何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闭锁,否则对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罚款,并株连单位负责人100元/人/次。
九、上煤(矸)的单位要坚决杜绝超规定(所有铁器和超过300mm的木料、矸块等硬物)的大块和长铁器上皮带,一经发现对上煤(矸)设备的司机处以200元/次罚款,并株连该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次。
十、各单位若因工作需要停东胶大巷、上仓胶带机,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要时间,并到调度室办理相关停机手续,严禁无计划停机,若发现一次扣责任者100元,停机单位200元/次。
十一、机电队负责东胶大巷胶带机在线监控及各类记录的填写和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和私自停机,否则一经发现扣机电队200元。
十二、东胶大巷胶带机头、上仓胶带除铁器必须完好,皮带运行时除铁器必须按规定正常运行,否则发现一次扣当班司机100元,扣运行单位500元。
十三、皮带系统发生故障需配合处理时,就近单位应按调度指令迅速赶往故障地点协助处理,尽快恢复皮带系统正常运行,否则按不执行调度指令进行考核。
十四、主运输系统各处的看护人员和各转载点司机要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处理,汇报本单位值班室,同时汇报矿调度室。若发现擅离职守和不负责任者,扣责任人100元/次,扣单位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