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暖、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2.1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2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2.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2.5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
3.1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经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2任何人有责任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3.3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3.4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