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8
物业小区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8
为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各项收费合理、准确无误码,保证资金的及时回笼,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以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管理费的收取应按照小区收费标准,管理处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水电费及当月综合管理费等各项应收款项的收费通知单发至住户信箱。
二、日常现金收款均应开具正式收据或电脑打印收据(加盖公章),有收付款人签名确认(注明时间)。
三、当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如未能及时送存银行,现金须妥善保管,于次日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不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应事先征得公司财务管理部同意。
四、办理现金收付坚持当面点清,及时开具收据,每笔收付均加盖现金收、付讫印章,并当天入帐。
五、收到支票后应开具回执,及时将支票送到公司,待公司到帐通知后,开具收据给客户。
六、每月定期作好当月的财务核算、报帐、对帐、结帐工作,作好有关帐目的登帐工作,作到日结月清,帐目清楚。
七、建立收据、发票的领用、发放、核销记录。
八、建立清晰、准确的收款明细,每月编制拖欠款的清缴记录。
九、每季度进行财务分析,向经理汇报本部门经营情况,以本部门帐本为依据,以财务部提供的经营明细表为参考,作好《管理报告》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