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及保证原材料质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1、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商务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商务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
2、商务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
3、生产部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生产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
4、质控部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并负责外加剂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质控部应建立砼用外加剂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种外加剂的库存量及需求量。
5、行政部负责建立原材料进出库台账。
6、砼生产过程中,商务部、生产部、质控部应根据砼生产进度,随时动态掌握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原材料库存量及需求量变化,保障原材料供应连续、及时。
7、质控部负责收集、审核厂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负责原材料质量复检工作。质控部对每个批号的水泥应进行复检,砂石料及粉煤灰应按规范要求检验,对砂石料的含水量测定每个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应加强检测。
8、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库应由生产部对每车进行材料品种、等级验证及计量复核,计算每车实际的入库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做为进库、结算依据。
9、生产部应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要对筒仓进行定期清罐并确认。一般各筒仓库存材料时间不应超过45天,如超过该期限应对筒仓库存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10、质控部应对每批砂石料进行进货前验证,当验证合格后才能运输进入公司贮料场。同一进货批次应基本保证为同一产地(或同一船)的材料。当不同批次的材料进货时不能混堆,应分开堆放,分开使用。生产部应对进场的卵石及时进行筛分,确保筛分料的储备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砂中的含泥块应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11、原材料进场后应作好标识,生产部应对砂石堆料场进行堆场规范,质控部应对不同的外加剂进行分别标识堆放,粉状外加剂应作防雨防潮处理。对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封存作废品处理并贴上禁用标签,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砼生产。
12、质控部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
13、公司原材料管理台帐应规范、齐全,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依据,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材料员每月应进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计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节约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