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高空作业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10元。
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每人次罚款50元。
5、生产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30元。
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罚款30元,对有意掷物者罚款50-1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5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50的奖励。
7、在生产现场发现不明烟头的对当班班组按每个烟头罚款10元,对任意在生产现场吸烟、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引起火灾的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除对事故负责外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
9、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30元。
10、在生产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1000元及其以上,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2000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1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车时违反十不吊每次罚款50-500元。
15、生产现场的物品必须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元。
16、保持现场清洁文明,当生产或非生产时产生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7、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灭火器材,违反者罚款50-200元。造成火灾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并罚款1000-3000元。
18、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