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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2篇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平面总布置图的规划,确立现场材料的贮存位置和堆放面积,各种材料要避免混放和掺进杂物。
2.材料进场前,材料员要清理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及相关人员根据采购合同、技术资料等进货凭证,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填写《收料单》,并记入《材料明细帐》,需试验的由材料员及时通知试验员送检。
4.现场材料应堆放成方成垛,分批分类摆放整齐,并垫高加盖,按材料性质分别采取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保护措施。
5.材料员对现场材料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挂牌标识,并注意保护标识。
6.材料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定额发料,并记入《材料明细帐》。
7.材料员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
8.废旧材料要统一存放,统一回收。
9.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破坏和偷盗事故发生。
10常用现场材料的贮存要求
(1) 砂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2)石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3)轻集料
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种类和密度等级二轻集料应分别贮存。
(4)钢材
要分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并要垫高以防受潮锈蚀,雨季要覆盖。
(5)砖及砌块
a.应按不同品种、规格、标号分别堆放,堆放场地要坚实、平坦、便于排水。
b.中型砌块应布置在起重设备的回转半径范围内,堆垛量应经常保持半个楼层的配套砌块量。
c.砌块应上下皮交叉、垂直堆放,顶面两皮叠成阶梯形,堆高一般不超过3m,空心砌块堆放时孔洞口应朝下。
d.堆垛要求稳固,并便于计数,堆垛后,可用白灰在砖垛上做好标记,注明数量,以利保管、使用。
(6)防水卷材
一般以立放保管,其高度不超过两层,应避免雨淋、日晒、受潮并注意通风,远离热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应平放,贮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
(7)保温隔热材料
不得露天存放,须按不同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定量保管,堆放地面必须平整、干燥,以保证堆垛稳固、不潮。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3篇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平面总布置图的规划,确立现场材料的贮存位置和堆放面积,各种材料要避免混放和掺进杂物。
2.材料进场前,材料员要清理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及相关人员根据采购合同、技术资料等进货凭证,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填写《收料单》,并记入《材料明细帐》,需试验的由材料员及时通知试验员送检。
4.现场材料应堆放成方成垛,分批分类摆放整齐,并垫高加盖,按材料性质分别采取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保护措施。
5.材料员对现场材料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挂牌标识,并注意保护标识。
6.材料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定额发料,并记入《材料明细帐》。
7.材料员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
8.废旧材料要统一存放,统一回收。
9.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破坏和偷盗事故发生。
10常用现场材料的贮存要求
(1) 砂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2)石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3)轻集料
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种类和密度等级二轻集料应分别贮存。
(4)钢材
要分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并要垫高以防受潮锈蚀,雨季要覆盖。
(5)砖及砌块
a.应按不同品种、规格、标号分别堆放,堆放场地要坚实、平坦、便于排水。
b.中型砌块应布置在起重设备的回转半径范围内,堆垛量应经常保持半个楼层的配套砌块量。
c.砌块应上下皮交叉、垂直堆放,顶面两皮叠成阶梯形,堆高一般不超过3m,空心砌块堆放时孔洞口应朝下。
d.堆垛要求稳固,并便于计数,堆垛后,可用白灰在砖垛上做好标记,注明数量,以利保管、使用。
(6)防水卷材
一般以立放保管,其高度不超过两层,应避免雨淋、日晒、受潮并注意通风,远离热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应平放,贮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
(7)保温隔热材料
不得露天存放,须按不同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定量保管,堆放地面必须平整、干燥,以保证堆垛稳固、不潮。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4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