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 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 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 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 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 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 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⑴ 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 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