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范例
gz-scb-05
版本:a修改状态:0 xx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防止和延缓生产设备的腐蚀损坏,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司属各厂和非生产部门所涉及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阀门等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
《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89)
第四条各厂设备部门应根据设备材质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相应机构,负责防腐蚀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
第五条各设备主管应抓好防腐蚀工作,现场管理员负责防腐蚀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工业大气、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公司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特殊材料等防腐蚀措施。
第七条对已采购防腐蚀的设备和管道,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如确需改动,应由分厂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公司研究、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必要时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八条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化工工艺操作规程,不允许超指标运转和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如工艺条件必须变更时,须经厂设备科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九条技术开发部基建、技措、环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方案,竣工后应由技术开发部组织生产运行部、施工单位、分厂及作业区共同验
收。
第十条为保证防腐蚀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应制定施工、操作及安全规程。所施工的设备应尽量在工场内进行。凡需施工的设备必须由所属作业区进行工艺处理,经安全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施工。
第十一条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仍不能达到效果的主要设备,应积极推广采用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对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在检修时应尽可能不损坏设备的防腐层,万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经修复后方可使用。凡需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的施工,考虑到有些防腐蚀设备的易燃性,作业区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防腐设备和管道的施工应严格按照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
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施工的外来施工防腐蚀队伍,需经华谊公司资格认可。
第十五条各分厂将油漆防腐蚀项目以计划形式上报,经生产运行部审核后列入大、中小修项目,中
小修项目以分厂验收为主,大修由分厂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按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并按表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表》和表2《防腐蚀材料及制成品试验报告》填写。
第十七条除煤气管道仍用黑色之外,其它管道面漆色标符合hg/txx9-1990e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在人行、车辆出入处涂色标,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
附加说明:
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运行部。
3、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炼油装置。
第三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受到工艺介质、冷却水、大气、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设备防腐蚀管理体系并落实各级责任制,积极推行设备防腐蚀全员全过程管理。各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防腐蚀管理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分管设备领导职责:
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工作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规程及标准,并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定,并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编制设备防腐蚀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防腐蚀技术档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防腐蚀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防腐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维修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设备防腐蚀检修方案、施工方案、检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新、改、扩建项目中有关设备防腐蚀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
(四)针对设备腐蚀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技术水平。
(五)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六)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工艺防腐蚀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工艺防腐蚀技术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针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
工程建设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职责:
(一)严格按设计或委托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采购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各种防腐蚀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方可入厂。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二)负责建立和健全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
(三)负责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制定设备腐蚀状况检查、监测方案和防腐蚀设施的检维修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参加防腐蚀施工项目的质量验收。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的装置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汲取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在设备防腐蚀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采用国内外防腐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检修质量,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提供完整的监(检)测资料,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介质的腐蚀特性、流动状态、温度、压力及设备的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高酸值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六条
防腐蚀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综合考虑各种防腐蚀技术措施(如工艺防腐蚀、添加防腐蚀药剂、电化学保护、防腐蚀涂料、耐蚀材料、防腐蚀衬里等),对所选择的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达到经济、合理、有效、可行的目的。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选择合理的结构,避免设计不合理造成设备腐蚀。
第十八条
当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四章工程施工与验收
第十九条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选择具有相应防腐蚀施工资质、技术力量和装备能力强、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进行防腐蚀工程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图审查。
(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必须包括在异常气候环境下施工时,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满足现场施工技术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机具和检测仪器必须符合现场施工的要求。
(五)检查确认用于防腐蚀施工的材料满足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对新材料、新产品除必须进行入厂质量检验外,还应查验是否具有相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防腐蚀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重要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监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防腐蚀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一)每道施工工序必须经过中间质量检验,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完工质量验收。
(二)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建立设备档案时,必须包括防腐蚀方面内容。应建立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设备防腐蚀台帐。
第二十四条
凡采用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设备防腐蚀措施失效。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有的工艺防腐蚀措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方案,经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条
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技术指标,特别是物料中腐蚀性介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防止由于生产工艺波动造成设备腐蚀加剧。
第二十七条
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在检修及开工过程中,应对已有的设备防腐蚀措施(如衬里、涂料等)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损坏。
第二十八条
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的维护检修,应执行SHS03058《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外表面的防腐蚀工作,应根据设备的腐蚀状况,按《设备及管道油漆检修规程》SHS01034要求进行外表面防腐蚀处理。
第三十条
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
第六章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三十一条
为适应腐蚀较为严重的炼油和化工生产装置防腐蚀的需要,公司应根据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分布规律,建立腐蚀监测网络,加强设备腐蚀检查和监测,为设备的检维修、正常运行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根据腐蚀检查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腐蚀检查小组,对设备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并写出腐蚀检查技术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于易发生腐蚀,可能会对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的设备,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设置固定监测点,由专门人员进行定期监测。监测可采用化学分析、拍片、探针、测厚等方法。
第三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腐蚀监测分布方案和布点图,建立监测台帐,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分析腐蚀状况,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
第三十五条
针对工艺生产特点,加强对物料中腐蚀性介质含量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严格控制腐蚀性介质的含量。
第三十六条
应建立硫化氢等关键性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的分布档案,尤其是对部分用高强钢材料制造且介质中硫化氢含量较高的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硫化氢含量的采样分析及数据统计。进入球罐的液化石油气、丙稀等介质中,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指标。
第三十七条
应对工艺流程中反映设备腐蚀程度及介质腐蚀性的参数(如铁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氢含量、PH值、露点温度等)进行定期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工艺操作。
第三十八条
对采取阴极保护等电化学防腐措施的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护效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保护参数。
第七章工艺防腐蚀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为减轻和防止工艺介质对设备的腐蚀,公司应积极采取工艺防腐蚀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脱除引起设备腐蚀的某些介质组分,如炼油生产中的脱盐、脱硫,蒸汽生产中的除氧等;加入减轻或抑制腐蚀的第三组分,如尿素合成中适量注氧;选择并维持能减轻防止腐蚀发生的工艺条件,即适宜的温度、压力、组分比例、PH值、流速等;其它能减缓和抑制腐蚀的工艺技术。
第四十条
公司要制定工艺防腐蚀制度,结合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防腐蚀药剂的采购(供应)部门、使用单位、控制单位等共同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
第四十一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工艺防腐蚀的部位、操作参数和技术控制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工艺防腐蚀的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生产工艺平稳率考核。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各种进厂化工原材料中腐蚀介质的检测分析,对原油应进行含硫量、含盐量、酸值、含氮量和重金属含量的指标的检测分析,以便及时调整工艺防腐蚀方案。
第四十三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中有关防腐蚀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工艺防腐蚀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艺防腐蚀措施在操作过程产生的问题。工艺防腐蚀措施必须与装置开停工同步进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选用能满足工艺防腐蚀技术要求的工艺防腐蚀药剂(如破乳剂、缓蚀剂、中和剂等),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有关单位应按标准严格进行药剂质量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剂进入生产装置。
第四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工艺防腐蚀措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生产部,为改善工艺防腐蚀效果、筛选防腐蚀药剂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应定期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及防腐蚀药剂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机动部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工艺操作指标或防腐蚀药剂。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
公司要逐级落实设备防腐蚀工作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制定必要的考核办法,定期对防腐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八条
机动部每月应对定点测厚等设备腐蚀监(检)测情况、设备防腐蚀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九条
生产部每月应对各装置有关工艺防腐蚀的技术指标控制情况、防腐蚀药剂使用及质量检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设备防腐蚀管理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1应用文件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蚀技术管理规定》
(四)《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应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
(六)《化工设备管带外防腐蚀设计规定》HG/T20679
(七)《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HG/T20678
(八)《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
(九)《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
(十)《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十一)《化工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
(十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十三)《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
(十四)《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SHS03058
(十五)《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制度》SH3022二00八年二月
第3篇 石油化工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受到生产工艺中腐蚀介质或工业大气、冷却水、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和供应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企业要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有分管领导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防腐蚀工作的归口单位,应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与使用单位以及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供应等部门形成完整的设备防腐蚀管理网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分管领导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划,及时听取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防腐蚀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设备防腐蚀问题做出决定。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防腐蚀设备、设施、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负责使用维护和检查维修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防腐蚀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三)应设专职的技术人员,做好设备防腐蚀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技术管理工作。
(四)针对设备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六)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工艺防腐蚀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艺防腐蚀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负责工艺防腐蚀措施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四)针对工艺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据操作规程、操作法,加强操作纪律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条 供应部门职责
(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采构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设备及工艺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三)负责设备及工艺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设备腐蚀检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并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五)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负责或配合制定防腐蚀方案。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装置的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对防腐蚀设备进行检修,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建立完整的监(检)测档案,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 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 防腐蚀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范和规定,并选择有效的防腐蚀技术措施(如耐蚀材料、结构、防腐蚀涂料、衬里、电化学保护、添加防腐蚀药剂、工艺防腐蚀等)。
第十六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腐蚀介质、介质流动状态、温度、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
第十八条 当采用防腐蚀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4篇 设备防腐蚀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设备、管道的防腐管理,延长使用寿命。
2、防腐蚀管理范围
2.1生产装置中受工艺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
2.2厂区内受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管道。
2.3遭受循环水、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
2.4遭受腐蚀的工业建筑、构筑物和设备基础。
3、管理分工
3.1公司的防腐车间设专职的防腐蚀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的防腐蚀计划、技术管理。
3.2各车间主任对设备的防腐蚀管理负全面责任,由车间设备员组织具体工作。
3.3操作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格控制工艺条件,防止设备的腐蚀,发现腐蚀损坏现象,及时报告。
3.4维修工进行设备拆装、检修、动火时要熟悉设备内的防腐蚀衬里性质,避免损坏。
3.5防腐车间是公司设备衬里和耐腐蚀非金属设备制造和施工单位。
3.5.1按公司作业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全厂防腐蚀工程施工。
3.5.2负责编制、上报全公司防腐蚀材料的需用计划。
4、防腐蚀衬里施工
4.1防腐蚀衬里材料要严格按技术标准选择。
4.2外协施工单位需要有施工许可证。
4.3合理制订防腐蚀施工工艺,严格质量管理。
4.4衬里施工后,需养生处理的,必须按工艺要求留够充足时间,达到养生处理合格。
5、运行与维护
5.1严格按工艺条件使用,做到不超压、不超温、不超负荷、不随变改变介质的种类和浓度。
严禁随意排放腐蚀性介质,需要排放的,要采取 措施,并经安全环保处同意。
6、设备检修
6.1设备、管道、工业建(构)筑物的防腐蚀施工要结合大修理进行。
6.2设备大检修时尽可能不损坏防腐蚀衬里,如防腐蚀衬里受到损坏,检修后应予修复。
6.3设备、管道、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表面刷油漆防腐,其颜色按标准规定执行。
第5篇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卡片。
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生产车间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3.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4.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5.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6.企业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8.企业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9.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
第6篇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卡片。
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生产车间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3.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4.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5.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6.企业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8.企业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9.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