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度假村酒店资产管理制度
温泉度假村(酒店)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及执行程序
目的:为了保证酒店资产物资不受损失,确保酒店资产物资有专人管理,加强酒店所有员工的责任心,特制订此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程序:为了落实责任,各部门应设兼职的资产管理员(通常为本部门主管或文员)负责本部门内各项物资的管理工作,此项工作通常由各部门负责人指派。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对发至本部门、或由本部门购进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单价、数量、质量、规格、对于固定资产还要登记购置的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必要的技术参数、物品的存放位置等。财务部成本控制人员将定期对各部门的物品进行盘查,如发现丢失、损坏,将追究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责任。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固定资产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类别、数量、规格、型号等,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固定资产经验收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并据以填写本部门的资产清单,第二联为实体财务联,第三联为公司财务联,第四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办理报销手续。使用部门验收固定资后,由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及时签定财产管理责任书。
第二节低值易耗品标准与分类
(一)低值易耗品标准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在经营活动中新使用的家具类、办公及管理用具类、工器具类、仪器、仪表及构不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等。
(二)低值易耗品分类
1.家具类:各种桌、椅、凳、床、沙发、茶几、卷柜等。
2.办公及管理用具类:计算器、收录机、电风扇、钟表、自行车等。
3.工器具类:万用表、摇表、电流表、电压表、测绘仪器等。
4.玻璃器皿:各种量杯、玻璃杯、酒杯、扎壶等。
5.瓷器:各种瓷杯、骨碟、烟灰盅、汤煲等。
6.金银器类:各种金银器或镀金、镀银餐具或用具等。
7.布草类:各种口布、台布、毛巾、床单等。
(三)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
1、不锈钢类;2年
2、陶瓷类;1.5年
3、玻璃制品;0.5年
4、专用工具;1.5年
5、毛毯;2年
6、布草类;1.5年
7、铁制品、铝制品;1年
8、其它1年
第三节低值易耗品管理与分工
财务部成本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低值易耗品帐、卡、物三相符。
各部门经理对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负全面责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确保卡、物、相符。
第四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增加
低值易耗品增加时,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对发至本部门、或由本部门购进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单价、数量、质量、规格、物品的存放位置或交至相应岗位保管等。
(二)低值易耗品减少
低值易耗品出现报废、毁损,使用部门应填制《报损单》,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财务部成本控制、工程部进行鉴定,交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单项或批次低于500元的由财务部按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帐务处理,登记帐卡。单项或批次超出500元的,须上报总公司审批。
(三)低值易耗品的内部转移
低值易耗品发生内部转移时,由转入的部门提出申请,经转出的分部门和财务部核批后,由转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内部调拨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后,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和卡片调整,卡随物走。
(四)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对单位价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下及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一次摊入成本费用。对单位价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次摊销法”,按受益年限分次摊销。
(五)低值易耗品清查
财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每半年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清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各部门经营特点以及低值易耗品性质的不同,对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损耗标准规定如下:
1.餐饮部
1)瓷器玻璃器皿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五。2)不锈钢金银器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一。3)餐饮布草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个月度,损耗比例增加0.25个千分点(从每年第一个月度起计算,两年为一个周期)。
2.客房部
1)客房用品的季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600元。
2)客房用品指客房以及公共区域范围内提供给客人使用的瓷器、玻璃及其他器皿、衣架、雨伞、电筒、装饰品等。不包括固定资产、一次性用品和布草。
3)客房布草的月度损耗标准:季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季度客房收入的万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个季度,损耗比例增加0.5个万分点(从每年第一个月度起计算,两年为一个周期)
3.备注
1)不列入损耗流失核算的项目:不按规程操作造成损耗流失,可视情节的轻重,由当事人负责按进货价格赔偿。客人损坏的,按照酒店制定的价格由当事人赔偿。
2)损耗标准只适用于当期,不可累计至下一期使用。
3)洗衣房洗烂损坏已赔偿的项目不列入损耗核算。
4)特别批准免于赔偿的项目可不列入损耗核算。
5)已赔偿的项目不列入损耗核算。
6)各部门需及时填写各种物料报损单或赔偿通知单。
7)损耗流失超出标准部分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按超标金额(原价)赔偿。赔偿方式:超标当期的下一个月工资中扣除。
4、制定以上制度的目的:
1)杜绝低值易耗品非正常的损耗流失。
2)督促各部门完善本部门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从而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特别是完善因洗衣房洗烂、损坏、丢失需要赔偿部分的追缴制度。
3)给予部门适当的权限应付突发事件。
4)做到赏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