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礼品奖品管理制度
酒店礼品和奖品管理制度
1.凡业务关系单位向提供或赠送的礼品、样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上缴行政办公室;凡业务单位向个人赠送的礼品,必须上报行政办公室,凡市场价值在20元以上者,必须上缴行政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对礼品和样品按品种、规格、数量逐项验收后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3.向个人提供的超值礼品,上缴行政办公室后,受赠送个人可以以市场价优先购回。
4.行政办公室可以根据情况将礼品和样品奖励给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或按行政办公室议定的办法进行处理。
5.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分、私拿和私自处理礼品、样品,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的处罚条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