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湾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 管理体制
甲类规定:
1、 本酒店实行垂直领导, 逐级向上负责制。在工作中,对上级的工作安排要先服从后上诉。
2、 人事部负有对酒店进行全面的人事管理的责任。
3、 酒店规范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处事原则对事不对人,处理依据为酒店规章制度。
4、 针对不同的问题,不同程度不同影响的人和事,制定出三级惩处规定。
乙类规定:
5、 保安有责任检举与制止违章员工的行为。
6、 原则上一个部门之领导只能对本部门违例员工进行处理(即直接开出处罚通知单给人事部执行处理)。但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有行使跨部门监督权。
二、 人事记录
甲类规定:
1、 对于家庭地址、婚姻状况、学历、晋升、联络电话、联络人等情况的变更,应及时告知人事部,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2、 凡受聘于酒店员工的个人资料将按规定存入员工档案,以备查阅。
乙类规定:
3、 酒店员工未经总办批准禁止查看本人及他人的人事档案资料,人事部有权拒绝。
三、 员工证
甲类规定:
1、 所有员工入职时均由人事部按规定发给员工工作证、工号牌、饭卡、考勤卡和《员工手册》 。
2、 员工只可拥有一张员工工作证,遗失时,必须及时向人事部报失,并附有本部门经理书面申请补办证明,补办时须缴费10元;饭卡不能转借他人使用,遗失时,向人事部报失,补办时须缴费50元。
3、 如员工调动或提升等,须凭《人事变动表》到人事部办理有关证件及制服的更换手续。
四、 员工出入通道
甲类规定:
1、除工作需要外,所有员上下班必须从指定员工通道出入。
五、 上、下班打卡
甲类规定: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凡上班时未打卡按旷工处理,下班时未打卡者按早退处理。
2、 员工因休假或因公外出未打卡,由部门主管作出记录,当日交部门经理审核后,交到人事办理有关手续。
乙类规定:
1、任何情况下,不可代人或托人打卡。
六、 工作制服和更衣柜
甲类规定:
1、 酒店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发给相适应的制服,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或混穿。
2、 员工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经常更换。除特殊任务需要外,制服不许穿出酒店。
3、 员工床位及衣柜不准私自调换。
4、 工衣柜专为存入工衣和日常用品而设,须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