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金瑞二中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针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小组及成员。
三、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则,根据金瑞二中突发事件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
一、根据金瑞二中能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正规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里素质。
应急救援队员条件
一、热爱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结合作精神。
二、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接受过应急培训和处理过突发事件者优先。
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二、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三、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四、时刻准备、随时待命。
应急救援队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二、配备应急救援中必备的装备,如果没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绝作业。
奖惩制度
一、在突发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应急队伍和个人,由上级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应急救援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1.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2.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的。
金瑞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