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激发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管理职责
1、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人员的过失通知书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管理员备案。
2、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20分以上加/扣分,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警告通知书报部门经理,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警告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部门经理签发,已转正人员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批。
3、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及部门全体的部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经人事管理员初审,报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
4、公司通报表扬、公司通报批评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三、奖惩管理细则
1、相关定义:
1)公司奖励办法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
2)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a、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b、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c、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d、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e、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f、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
g、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h、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或晋级。
a、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著成效者。
e、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f、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g、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罚款等处分。
a、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或上、下班不签到。
b、当值时间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报纸、杂志、录音、电视,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c、当值时间吃东西、聊天。
d、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军训。
e、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亲访友。
f、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及相关饰物。
g、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h、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岗位要求。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a、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b、值勤时间未经商户允许擅自进入商铺。
c、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
d、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e、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f、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g、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h、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i、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j、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a、当值时间睡觉。
b、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c、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d、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租户合理投诉。
e、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商户或公司钥匙。
f、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质量记录、拾遗不报。
g、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h、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自行逃离现场。
i、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j、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无正当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协助。
k、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l、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相关文件、资料。
m、向商户、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n、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d、酿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e、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f、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g、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h、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i、由于工作失职使客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g、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3、奖惩方式
1)符合以上奖励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给予员工月考核加5-10分或11-20分的奖励;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月考核加21-30分、书面表扬(《奖励通知书》)或公司通
报表扬的奖励。
2)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经理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通报表扬应在宣传栏张贴。
3)符合以上惩罚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批评,月考核扣5-10分的处罚;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11-20分,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符合第3)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21-30分,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4)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经理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并在本部门内部及公司宣传栏上公布。
四、员工奖惩申诉
员工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员工的奖惩不合理时,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请参阅《内部沟通程序》。
附相关表格:
员工过失通知书;
员工警告通知书;
员工奖励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2篇 某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有财产,为客户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揭发举报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拾金(物)不昧者。
7、服务热情受到客户表扬者。
8、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9、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有关人员树立典范者。
第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可处以5%―10%的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或粗心大意。
2、不修饰仪容,制服穿着不整齐,不佩戴员工证。
3、不爱护公共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
4、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
6、当值时私访客人。
7、接、打私人电话而影响工作。
8、上下班不打考勤卡。
9、不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10、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11、上班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2、不保持工作岗位及更衣柜的清洁整齐。
13、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工作过失的。
14、在客人面前举止不雅。如手插兜、斜靠墙、打哈欠、伸懒腰、掏耳、剔牙、剪指甲等。
第三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2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因管理不善导致下属违纪。
2、对领导、员工不礼貌、顶撞上司,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安排的工作以至影响工作。
3、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安全器材,给公司安全带来隐患的。
4、擅自在公司留宿或留宿他人的。
5、擅自变更工作时间,而影响工作的。不听劝阻,擅自闯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要地,如配电室、中控室、库房等。
6、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出工作范围串岗,或未经许可调班。
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8、违反考勤制度、虚报、瞒报考勤、擅自更改原始记录。
9、在工作时间内,没有获得批准而时常离开工作岗位,休假超过批准假期,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或解释,没有告知其领导延长假期原因。
10、工作时间睡觉。
11、在班前饮用含酒精饮料。
12、在禁烟区内吸烟。
13、单独或联合他人有意违反或拒绝上级的合理合法的指令。
14、发现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其主管或经理。
15、毁坏或丢失公司物品、财产。
16、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17、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
18、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
19、对客户或访客无礼。
20、未经物业总经理批准,擅自陪同亲友或他人参观物业。
21、擅自搬移公物。
22、未按公司工作程序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23、擅自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声讯电话或发国内、国际传真者(费用自己承担)。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3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在工作时间打牌、娱乐或睡觉。
2、蓄意损耗、毁坏管理处财物和未经许可移往他处。
3、擅自张贴或涂改管理处通告,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印刷品者。
4、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者(三天以下)。
5、不配合管理处保安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6、在更衣柜内存放管理处之物品。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装配管理处使用的锁匙。
8、遗失公司的重要物品而导致公司损失。
9、私自将物业公司物品带出。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从而影响公司、客人及其他员工之声誉。
11、接受酬劳之礼品不上交者。
12、对10元至1000元的物品拾遗不报。
13、未经许可或特殊情况擅入客户房间,或动用客户物品。
14、与同事或宾客争吵,编造、传播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谣言,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工作。
15、怠工或怂恿他人怠工。
16、在工作中寻衅、起哄、闹事和拨弄是非。
第五条 员工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发生不道德行为等。
2、工作时间饮用任何酒类或服食麻醉药物,及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3、呈交伪造之医院证明或虚报个人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使/动用客户的物品、设施或严重违反工作要求,遭投诉者。
5、偷窃、泄露、伪造管理处商业管理机密。
6、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政府法规。
8、工作严重失职,给管理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9、无充分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延误工作者。
10、蓄意损耗、毁坏、偷盗公物或他人物品。
11、煽动员工、客户搞群众*或闹事。
12、工作当值擅离职守,当值睡觉等造成损失者。
13、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14、1000元(含)以上的拾遗不报。
15、行骗、不忠不信。
16、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任何不法行为。
17、经常疏于职守。
18、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以外兼职。
19、请假期间在公司外另谋职业。
20、未经管理处批准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媒体宣传而令公司利益受损。
21、伪造或窜改公司文件或记录。
22、藏匿一些公司或客户单
位、同事的文件及用品。
23、向他人索取小费或其它酬劳。
第六条 奖惩处理员工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报行政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核定实施。员工处分惩罚分警告、记过、降职使用和辞退四种。
第七条 员工申诉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行政部向上级领导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