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职工餐厅管理制度3
酒店职工餐厅管理制度(三)
一、就餐时间: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
早餐:9:20-9:50(仅餐饮人员)、午餐12:00-12:30(非餐饮人员)
中餐:16:50-17:20、 晚餐21:30-10: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早餐:9:20-9:50(仅餐饮人员)、午餐12:00-12:30(非餐饮人员)
中餐:16:20-16:40、晚餐21:00-21:30
二、制度细则:(每分一元)
1、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一律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在职工餐厅就餐,严禁在工作区就餐,每发现一次扣20分;
2、把食品带出员工餐厅的,本人及员工餐厅负责人各罚20分。
3、员工应节俭食品,杜绝浪费,有倒饭现象每次扣20分,员工餐厅负责人未制止、未发现的,处罚10分。
4、食品卫生不合格,出现员工投诉,情况属实的,处罚员工餐厅20分,出现医疗、事故的由其全权承担。
5、无人在场不关电灯、电视等设施,处罚5分/次。
6、员工凭餐券用餐,无餐券不得用餐,否则谁盛饭处罚5分/次;员工不得私自盛菜,否则处罚5分/次。
7、当日值大班经理负责当日伙食质量及卫生安全;并协助厨师给员工打菜,特殊情况安排领班级以上人员代替,否则一经他人投诉处罚值班经理10分。盛菜员合理分配菜肴一经他人投诉,情况属实的处罚5分/次。
8、餐券每月底由部门统一到人事部领取,餐饮部每日三张、其它部门每日二张,当日休假无出勤不免费提供餐券,多发的从下月份扣除;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与人事部协调。
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