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资产管理制度
项目样板房资产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样板房资产的登记、盘点和管理工作,避免样板房资产出现不正常损耗和丢失。
2.0适用范围
样板房配套设备设施、家私、装饰物及用品的管理。
3.0职责
3.1项目物业部负责人负责与项目行政部办理资产清点交接手续。
3.2样板房管理员负责资产的登记、盘点,张贴资产登记卡,确定需每日交接的物品递安管部执行。
3.3项目物业安管部各班次每日对样板房资产进行现场检查,每日对易丢失物品进行交接。
3.4样板房管理员每日对样板房巡查两次,了解资产使用情况,及时掌握使用、受损、丢失情况,查明原由后跟进处理,做好《物业巡查记录》。
4.0管理规定
4.1项目物业部在与项目行政部办理好资产清点交接手续后,在3个工作日内建立样板房资产,填写《样板房资产登记表》。
4.2样板房管理人员负责每月28日前盘点清查样板房资产一次,填写《样板房资产盘点表》,并在次月3号前将盘点结果递项目行政部和总公司物业部备案。
4.3物业安管部当值人员负责在交接班时对样板房内易丢失或损坏物品进行交接,填写《样板房物品交接记录》,需每日交接清点物品清单由样板房管理人员确定。
4.4物业安管部在交接物品的同时对样板房所属资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立即报样板房管理员,由样板房管理员填写《样板房资产报修/报损处理记录》报上级领导处理。
4.5样板样物品出现破损、丢失等到情况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上级或样板房管理员,由样板房管理员到现场核实后填写《样板房资产报修/报损处理记录》递上级审批;如是人为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经手人负责赔偿。
4.6物业安管部当值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样板房物品出入管理规定》,凭《样板房物品出入申请表》对出入样板房的物品进行管理,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物品出入样板房。
4.7样板房资产调出项目的,除要填写《样板房物品出入申请表》,还要填写《资产调配登记表》,由资产移交人、接手人及主管上级签名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工作。
4.8样板房管理员每日上午10:30前后下午16:30分前对已开放样板房进行巡查,向当值安管员和环卫员了解样板房内物品情况,做好《物业巡查记录》。
4.9样板房当值人员在当值期间对参观样板房的客人有使用,坐卧等行为的要及时制止。
4.10 样板房如有维修工程,需请维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给予施工。
4.11 停止开放或临时封闭的样板房超过15个工作日,样板房管理人员要做好资产防护和门窗锁闭工作。对易丢失物品在与安管部交接后收回仓库存放。
4.12 样板房出售时与行政部和营销中心对样板房内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清点交接,交接后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禁止任何资产或物品搬离该板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