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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9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九)
(一)管理规定:
1、接管新物业时,与地产项目部交接业主户内钥匙及公共区域钥匙,移交时移交双方需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2、移交时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钥匙核对,并对公共区域钥匙清单造册存档。
3、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均应一式三份,综管部保存一套,工程部值班室保存一套,消监控中心保存一套。工程部及消监控室留存钥匙均由部门主管领用签字。
4、各岗位钥匙保管规定:
(1)综管部单独设置钥匙管理区(柜),对号挂匙。钥匙(柜)房需上锁,专人负责管理,借用登记管理。
(2)管家部由管家助理负责保管业主托管的户内钥匙,设置可上锁钥匙或门卡保存箱,借用、领取登记管理。
(3)消监控中心由每班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钥匙,消监控中心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借用登记管理。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大厦紧急备份钥匙管理作业规程》操作。
(4)工程部留存的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管理,工程部办公室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领用时登记管理。
5、钥匙移交要求:
(1)管家部管家助理交接班时应清点代管钥匙数量。
(2)消监控中心换班时,必须做钥匙交接清点,在工作记录上登记移交记录。
6、若留存在物业服务中心的钥匙遗失,物业服务中心应追究原因及责任,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同时申请更换新钥匙。
7、业主委托服务完毕后,分管该区域的管家应通知业主来领回留存的户内钥匙。
8、不得私配各类公共区域钥匙及业主户内留存钥匙。
9、工程部钥匙箱管理员每月将所有机房打开一次,确保钥匙有效。10、消防通道钥匙每月由秩序维护部打开一次并维护一次,确保钥匙有效。
11、电梯的机械、电气钥匙不得放置在工程部的钥匙箱内,必须放置在综管理部封装保存,任何物业服务人员不得私自随身携带及借用。
(二)、提供钥匙托管服务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委托文件:具体内容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钥匙委托管理作业规程》
(三)、钥匙出借时按如下规定操作:
1、本公司员工借用公共区域钥匙时,钥匙出借经办人须登记借用表单,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借用时借用人本人签名。
2、除管家外原则上业主托管钥匙不出借,因房屋维修、入户服务等原因需出借钥匙时必须由管家陪同。
(四)、中介借用钥匙时,由管家按照公司“关于规范陪同看房服务的指导建议”相关要求操作。
(五)、记录保存:1、钥匙移交记录归档后长期保存。2、《空置房委托管理协议》、《陪同看房服务协议》放入业主档案中长期保存。3、钥匙借用记录归档后保存三年。
第2篇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钥匙的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钥匙禁止私人带出公司。(总经理除外)
2.每日有安全员在公司上班前30分钟去监控室领钥匙打开各办公室的门。
3.根据工作范围的特殊性,各区域门锁、钥匙由安全业务部统一发给部门经理,并逐一进行登记。
4.除各部门领班任何人员无权到监控室借去钥匙。
5无论谁在监控借去钥匙需严格按规定登记,必须在下班前将钥匙交到监控室同时签名确认。
每天7:00-8:30开员工通道
中午11:00-11:30开员工通道
下午13:00-13:30开员工通道
17:30-18:00开员工通道
6.公司下班时间前十分钟开员工通道,等下班人员全部离开后将员工通道关闭。
7.对违反公司钥匙管理规定的部门或员工,安全业务部部有权向人事部或有关部门经理提出处理建议。
8.因员工造成门锁损坏或丢失的,安全业务部要在其原价赔偿的基础上进行处罚30~50元人民币,由安全部定期转交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