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物业工程维修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三.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如接班人员休假后上班,应同时阅读休假期间的工作记录,了解整个工作运行情况。
四.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共同核实、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包括各安全附件、运行设备、工具、钥匙、环境和设备卫生等。
五.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已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的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六.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交班人员应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进行交班工作。
七.当接班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其他疑问后,方可进行交接班签名工作。
八.交接班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全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
九.调休、事假、公休应提前通知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