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中心零部件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维修中心零部件管理规程
1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零部件的管理。
3操作流程
3.1编制备件采购计划
3.1.1每月30日前,各维修组根据实际情况估算出下月各类备件的月消耗量,并上报到维修中心。
3.1.2维修中心根据各维修组的'月度零备件采购计划表'以及以往备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种零备件的现存量,确定需用备件的品种和数量,编制'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2备件的采购
3.3.1维修中心于每月末编制下个月份备件采购计划表。
3.3.2列入固定资产的备件,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3.3.3其它备件在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维修中心采购。
3.3.4所购备件到货后,由维修中心仓库进行验收后将其记入'备件汇总表'。
3.3备件的管理
3.3.1维修中心负责保存备件的所有资料,如备件的各种图表、说明书等。
3.3.3维修中心仓库对各种备件的消耗情况,应做好统计并每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3.4备件的贮存保管
3.4.1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入账,并每月进行盘点核对。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摆放整齐,并做好清洁保管工作,防腐防潮。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根据先进后出原则,减少备件在库时间。
3.5备件的领取
3.5.1维修工领用零备件的,应说明该零备件之用途,并填写'领用单'。维修中心仓管员根据'维修单'在库存台帐上对该零备件进行核销。
3.5.3维修中心仓管员应认真做好领用台帐,并按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4记录
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
领用台帐
领料单
备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