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损坏、改变校舍的性质。
二、学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责任人的领导下,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如发现房屋结构损坏、蛀蚀及重大险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教育局。
三、总务处对校舍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学校的教学环境、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规划。
五、对全校师生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及爱护校舍设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护校制度、防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
六、总务处应建立完善的校舍资料档案及房产土地权证。
校舍档案包括学校总平面图、各幢房屋分层平面图、施工竣工图、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及动力线路系统图,水电煤计划使用权证及有关资料。
第2篇 h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1、学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实行校舍管理责任制,坚持损坏赔偿制度,奖优罚劣。
2、认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围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对于个别校舍调整使用,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施行。
3、切实搞好校舍的检查维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日常检查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维修方案,经校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普遍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意见,经批准后,限期完成。对随时出现的危房危点,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抢修,避免事故发生。――切校舍的维修需经总务处统筹安排,严禁个人乱建、乱拆、乱修。
4、落实校舍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校舍损坏的赔偿可按公物赔偿制度执行。
(1)办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组负责,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2)学生用房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和个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记入班级考评。
5、建立校舍档案,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校舍是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主要部分,学校校舍一律编号建档。基建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手续纳入学校帐册分类建档。(档案中记明项目的开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造价等)重大项目的维修也要填写档案,并记明维修的时间、程度、效果。
第3篇 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谷阳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4篇 中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对学校现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保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这些校产不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出借、不赢利。
二、做好校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设施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三、做好运动场地、室内体育馆及相关运动器材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锻炼时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五、确保学校消防水泵正常运行,配全、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通畅。做好防火、灭火的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六、做好学校机防设备保养、维护工作。对学校周边围墙红外线报警系统及学校110联网的重点部门(财务室、电脑房、档案室等)红外线报警设备及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请相关维修单位维修,确保机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做好绿化、树木日常养护工作。每年二次请园林部门来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坠落伤人事故发生。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八、做好一体机、复印机、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维修保养工作。与有资质的正规公司签约保养协议,确保这些专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师生、班级、办公室等提出的日常报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统筹安排维修单位(人),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校园安全。
第5篇 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长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区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膜结构钢架、避雷设施、配电房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检测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6篇 某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损坏、改变校舍的性质。
二、学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责任人的领导下,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如发现房屋结构损坏、蛀蚀及重大险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教育局。
三、总务处对校舍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学校的教学环境、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规划。
五、对全校师生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及爱护校舍设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护校制度、防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
六、总务处应建立完善的校舍资料档案及房产土地权证。
校舍档案包括学校总平面图、各幢房屋分层平面图、施工竣工图、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及动力线路系统图,水电煤计划使用权证及有关资料。
第7篇 成都第七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详见《都成七中校舍安全责任制》)。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都成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都成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都成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