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汽车改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积极有序地推进燃气汽车改装工作,我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改装厂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改装厂内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改装车辆前,必须进行进场验车。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经理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九、现场安全管理
(一)厂内区域
1.厂内生产现场划分各自的生产区域,支架制作,加工、车辆改装、汽车试压、测漏、调试、维修。
2.厂房内及调试区域,应按标准设置消防器材及设施。
3.厂房内及调试区域,应无任何能危及安全的可燃物品和设施。
4.在用车辆进厂改装时,须经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的汽车方能进厂改装,避免因漏气油、跳火,导致在焊接和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5.焊工,安装调试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或经过在培训合格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6.安全员要佩戴好安全标志,加强现场巡视,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调试区域
1.调试作业现场不得进行焊接,钻孔等易产生火花的加工作业。
2.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带入作业现场。3.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及非工作人员进入。
4.场地干净、整洁、地面无油污,每台车改装完工后清扫现场。
5.现场作业人员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应掌握正确的使用,维护方法。
(三)气瓶库房
1.天然气气瓶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分类堆放、轻放防破坏。
2.已储存的气瓶,应单独放置安全的地方,配备灭火器,有禁火标志。
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责任人,由安全员或管理者对其进行教育,重复违反或造成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或其他处分。
专职检查人员在安装现场检查安装安全情况,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制止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