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计算机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室的装备是学校重要的现代教学设施,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
二、计算机室要求保持干燥无尘,适时通风换气,保持机房清洁。
三、计算机室电源要有良好的接地,每次上前机,机房管理人员要检查电源电压,及时调整,电路电压最大偏差范围为220±10伏特,不间断电源(UPS)连接时,一定要按说明书要求接线。
四、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在微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损坏机器则由该行为人负责。
五、学校教职工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到机房擅自操作,外单位人员进机房操作,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必须督促上机的教师和学生做好使用记录,学生上机操作时,教师不能离开机房或委托学生代管。
六、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移动,以防损坏。
七、严格控制外来磁盘使用,严禁不健康软件进入学校机房,定期做好防病毒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计算机室的专用设备(含微机)要建立技术档案,登记设备编号及记录保养、维修情况,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2篇 学校计算机室管理制度2
学校计算机室管理制度(二)
1、闲人莫入。
2、进入机房学习和工作必须更换拖鞋;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吃零食和饮料,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3、上机人员必须按指导教师的安排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非相关设施不得动用。
4、本校教工开发电脑于自己的教学工作,须事先予约登记,由劳技处统一安排。
5、各年级用计算机进行学生成绩质量分析须经教导处和劳技处批准。
6、学生上课或学生课外活动用机时,须有教师在场指导,以确保安全。上机时不准擅自带软盘进机房。如有违反,软盘一律没收。
7、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自己不得乱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8、计算机室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并交纳使用费。
9、谢绝本校教工引荐亲朋好友用机。
10、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