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会年费收取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联谊会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联谊会财务管理,促进联谊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设,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体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联谊会年费收取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本联谊会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并开具加盖联谊会财务专用章统一收据,有关款项及时列入联谊会收入账户:
(一)会费.联谊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资源 ,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提恤;互助互惠,共谋发展;济困扶贫,造福乡亲,竭诚为会员服务.按照国家社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联谊会实际,制定以下会费收取标准:会员100/年.
(二)捐赠.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会员向联谊会捐赠及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
(四)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2.本会会员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须交年费.
3.年费必须在每年10月底前交清.后期入会的会员,满一年后续交第二年会费.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年费的,依照<章程>;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对有重大困难的会员经申请,有秘书处核实,并经理事会批准通过,年费可以给予减缓缴纳.
二、支出管理
本会的经费使用依据民主理财,取之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一) 办公费(含办公用品购置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及商会简报.会刊印刷费等)
(二)差旅费;
(三)其它经理事会同意支出的款项;
三、联谊会经费开支实行年度预决算制
年初,秘书长根据联谊会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需要,向理事会报告年度经费预算,经理事会讨论后执行.
四、联谊会财务开支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
本会日常财务开支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由经办人签字,验收人盖章,秘书长附签,报会长审批.各项费用应根据日常会议内容有负责项目的人员提交预资方案上交理事会通过.各项费用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及所有发生的费用均须持有填写完整.清楚的正式票据并注明用途,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联谊会财务原则上不办理与借款,因共事临时借用公款的,必须严格办理审批领取手续.审批的原则是:借款500元(含500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500元以上,由会长审批,借资人写借条放出纳存留.
五、联谊会的会计组织工作按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谊会常设出纳员一名,兼职的最好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一名,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保护联谊会资产的完全完整,按规定编报会计报表,并每月奇月报表给副会长及理事会成员.会计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出纳员的主要任务是登记捐赠费.会费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款 ,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的有效性和用途,定期向理事会会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等.
联谊会账户在未办理社团账户情况,予先以会长个人名誉开账户,会计密码,出纳留存折.每笔支款应会长同意会计出纳同时前往银行办理支款.
六、联谊会财务收支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联谊会要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集中财力为会员办实事.秘书长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由秘书长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通报联谊会财务收支审查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重大开支(2千元以上)须报请联谊会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并定期接受理事会的咨询.联谊会换届或会长更换之前须做好财务的交接工作.
七、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本会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各项财产物品的购置必须本着实际需要,要事先编制计划并提出预算,经会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无计划.无请示或超标准购置财产物品,其费用有当事人自理.
八、本制度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令.制度如有变动,按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九、本会的经费使用明细账将定期公布。
*年 7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