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财务管理制度
州温十二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财经纪律及规定,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正常人员经费,按上级统一规定支出。学校的福利奖励,根据本单位福利、奖励经费的收入情况预算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
二、设备购置及日常采购
购物要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购单”购物,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指标,申购手续由处室主任提出,总务处核准,贵重物品还须经校长室审批后,一般由后勤人员统一购买。发票报销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批量在5000元以上,或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或数家商家报价择优采购的制度。上级所拨的专款设备经费,要专款专用,凡需购买国家专控物资,一定要先经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购置。
三、差旅费报销
1.公务出差不坐飞机和出租车,公务紧急确需坐飞机的,事前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出差杭州市、金华的正、副校长可乘坐一等软座报销,中层干部及其它教职员工可乘二等软座及以下等级按实报销。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自然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
2.教职工参加在函授(须是参加教育系列专业)集中面授和考试时,其往返车船费按标准给予报销,不发出差补贴。住宿费原则上自理。
教职工由组织委派参加六个月以下的培训班、进修班、训练班。路费按标准报两个单程,考务费、学费给予报销,报名费书籍资料费等原则上自理。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市内1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三个月以上减半发放)
3.省内差旅费由总务主任审批,省外及三千元以上省内差旅费按规定标准由分管财务校长审批。
四、公务通讯:
校级领导无绳电话话费报销,每月总额不得超过五百元,市话费报销,校级领导每月不得超过八十元,中层干部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元。
五、加班费
学校需要教工加班,由各处室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发加班通知书;确因工作需要,教工自己要求加班,事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同意后可加班。加班后根据加班申请表,由人事室造册总务主任审批后支付加班费。详见加班管理制度。
六、招待费:
招待费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学校年度预算中“公务费”的2%。招待费报销须经校长同意,分管校长审批。
七、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子原则上不得报销。教科书、作业簿、讲义纸等代管费及报刊杂志,预算内工资发放等经费由总务主任审批,基建修缮费支出由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八、教职工因出差、购物及重大活动需预支暂付款,必须先由校长审批后领款,暂领空白支票要从严控制,暂付款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结算。
九、学生代管费一学期结算,多还少补,凡学生使用经费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十、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校领导严把财务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十一、上述制度如同国家或上级规定不符,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