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制度
1.目的
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条件和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办公大楼所辖设备设施实施的管理服务。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要贯彻执行政府备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3.2工程部负责人要根据所辖设备及设备系统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实施管理服务。
4.标准
4.1 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包括:
1)政策、法规和条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噪声污染控制法规;消防方面关于建筑、设备等工程在设计、配备及材料购买、施工、验收及使用管理等备阶段相应的法律规范;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水环境保护法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等。
2)技术标准: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空气的质量标准、室内新风量标准等;环境保护部]制订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4.1.1 上述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文件是政府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要求制订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是设备管理中的法律文件,指导约束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
4.1.2工程工程部负责人应及时获取本行业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作为重要的资料保管起来,按类别存入档案,并积极贯彻执行。
4.2所辖区设备的技术档案必须齐全、详细、准确,包括设备原始档案和设备技术资料两类。
4.2.1设备原始档案包括:
1)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
2) 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和基础图等。
3)安装施工、水压试验、调试、验收报告。
4.2.2 设备技术资料包括:
1)设备卡片:所有设备都要建立设备卡,可以按系统、部门或场所将设备编号,再按编号逐台在设备卡片上登记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
2)设备台帐:将各设备卡片,按编号统一汇集登记,组成一本完整的设备台帐,给查阅、统计及管理带末了极大的方便。
3) 竣工图:各管理服务中心应在接管后,收集全套竣工图纸,竣工图纸应齐全且符合实际情况,以便于今后需要时查询。
4.2.3 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
1)责任制度:包括各级岗位责任制度、记录制度、交接班制度、重要机房出入登记制度。
2)运行管理制度: 包括巡视制度、安全运行制度等。此外特殊设备还需另行制定一些制度,如电梯安全运行制度等。
3)维修制度: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及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保养制度、计划检修制度、更新改造制度、设备报废制度等。
4)其他制度:包括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考核制度等。
4.3各类扶术档案按性质分类存放,建立工程资料台帐,便于查询,执行保密制度,借阅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