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钥匙管理制度
1、所有钥匙均应放置在钥匙柜内对应的号位上,由办公室文员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都要与上一班一同核对、清点钥匙柜内的钥匙,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3、如需要使用空房钥匙,须到钥匙管理人员处登记领取。
4、领取钥匙时,领用人及借出人须在领用表上登记以下内容:
(1)钥匙领用时领用者本人签字;
(2)领用钥匙数量;
(3)领用钥匙数量;
(4)领用钥匙目的;
(5)钥匙借出时借出人员签字;
(6)钥匙使用完毕,领用人员归还钥匙并签字;
(7)钥匙归还时间;
(8)钥匙归还时借出人签字。
5、发放钥匙完毕后,要将发放的钥匙与签发本上的记录相核对,确保没有误签、错签和漏签 。
6、钥匙在领取后,不可转借他人。
7、钥匙归还后,如果仍需使用,必须重新签字领取。
8、钥匙丢失或损坏要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