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招聘与裁员、辞退
1、人员招聘
(1)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可采取特招、定招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几种方式招聘新员工。
(2)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与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预录,同时预录人员资料与面试、考核成绩及行政部领导意见一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3)新录用员工须进行1―3月的试用期考查,试用期工资为所实习岗职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协议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限满如本人愿意,公司需要可续签。
(4)凡录用的正式员工需按国家税务政策交纳个人所得税。
2、裁员与辞退
(1)公司因业务不济及经营内容转向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员时,有权决定裁减人员,被裁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同时公司应提前通知本人。
(2)有以下情况者公司有权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ⅰ员工因健康状况差无法承担工作;
ⅱ聘用合同期满无需续聘;
ⅲ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者;
ⅳ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ⅴ有违法行为的。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三、1、办公室文秘人员须为每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2、建档内容:
(1)入职申请表,个人简表,本人一寸免冠登记照片,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各种获奖证复印件)。
(2)本人工作考核鉴定、出勤情况统计、工作业绩统计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