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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员管理制度规定
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倡导学风:好学善学博学勤学精益求精永无止境
学校承诺:教学质量一流教师竞聘上岗学员择优从师
向您推荐:为学员选择一位好教师就等于为您选择了成功。
为学员选择一所好学校就是成就了您一生的梦想!
第2篇 琴行学员管理制度
各位学员朋友、家长,华律琴行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提供教学服务及保证教学质量,我们将以制度维护我们的发展,保障学员的利益,望各位学员朋友及家长理解与支持。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言行礼貌、举止文明、诚实、谦让,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2、不准在教室及走廊中喧哗、跑跳、打闹;
3、爱护琴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保持琴房卫生,不得将零食带入琴房,严禁琴房内饮食,使用琴房完毕之后,主动关好电源电器,收拾整齐,带走自己物品及垃圾;
5、课后自觉将上课卡交给老师签字;
6、学员需按时预缴学费;
7、课后学员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家长需协助老师反映学员在家练习情况;
8、凡十岁以下的学员上下课需家长及时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琴行管理人员说明;
9、请假制度(尊重他人时间,也是尊重自己的时间)
学员需提前向琴行提出请假,再由琴行与老师安排学员补课时间。如学员私下与老师请假,按学员旷课处理;
10、上课迟到
学员迟到,按剩下规定课时上课,教师有权不对其课时顺延;如得到老师口允之下,可以延长补足上课课时。
11、旷课
学员无故不请假,视为旷课;琴行将扣除学员当课课费。
12、休课
学员因故请假一个月或以上,需向琴行说明情况,琴行将视为休课处理,可保留其学籍。
13、补课
因学员原因,需要补课,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补课时间安排;
14、学员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琴行组织的教学活动,如教学检查,实习演奏会,考核,比赛等。
第3篇 j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习。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习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第4篇 某理工学院学员管理制度
理工学院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上课实行签到制度,上午、下午各签一次,不准替签,不得迟到早退。
2、由于学员中有下井跟班人员,特规定如下:①上零点班,白天上一天课;②四点班的学员,上午上半天课;③除跟班人员以外,其他学员必须上半天课。
3、学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出现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4、学员必须按规定的课时参加学习,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所规定的课时,必须完成三分之二规定课时,反则,不准参加考试,开除学籍。
5、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6、学员遵守课堂秩序,不准接打手机,手机一律设置在振动状态上,保持教室整洁安静。
7、学员要文明礼貌,尊重老师;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
8、教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9、上课期间,如需向老师请教问题,举手示意;学员回答问题和被老师提问时,要起立回答。
第5篇 市委党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入学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
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
(1)出席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
(2〉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
(3)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
(4)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7、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10%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
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4、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5、建立课堂值日制度。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四)研讨自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撰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
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研讨中实行“四不主义”(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以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研讨后的论文需独立完成。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进修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考察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2、学员毕业(结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党性分析),遵守学习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进离校“一带来三留下”
1、学员进校时,带来需要在党校教学中讨论、深化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2、离校时,留下对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建议。
3、离校时,留下自己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成功或值得总结的案例。
4、离校时,留下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好建议。
(八)毕业结业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结)业并发给毕(结)业证书。
第6篇 某党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入学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
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
(1)出席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
(2〉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
(3)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
(4)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7、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10%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
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4、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5、建立课堂值日制度。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四)研讨自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撰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
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研讨中实行“四不主义”(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以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研讨后的论文需独立完成。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进修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考察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2、学员毕业(结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党性分析),遵守学习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进离校“一带来三留下”
1、学员进校时,带来需要在党校教学中讨论、深化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2、离校时,留下对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建议。
3、离校时,留下自己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成功或值得总结的案例。
4、离校时,留下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好建议。
(八)毕业结业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结)业并发给毕(结)业证书。
第7篇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
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