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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j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习。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习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第2篇 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
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