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合唱队管理制度
为完善合唱队管理体制、增强合唱队的协作精神,充分发挥队员的积极性、能动性,现拟定合唱队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合唱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监督队员的训练情况。
第二条、各声部长负责各声部管理,积极带领本声部队员进行发声练习,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条、队员必须遵守合唱队制度,按时参加训练、演出、维护合唱队利益。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队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排练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得交头接耳或其它动作。
第四条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教师、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习惯。
第五条、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合唱团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条、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做退队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2022年5月30日
合唱队排练时间安排
行政管理人员:石磊(周二、三);张养杰(周四、五)负责点名;两次点名,排练开始一次,排练结束一次
地点:三楼会议室
每星期二至星期五下午4:50点名,放学结束。(特殊情况除外,下午参加检查的班主任例外,有事请假。)
每星期六:上午8:30集合,8:40点名,11:30结束
下午2:30集合,2:40点名,5:00结束
排练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连续达6次者,按自动退队处理,并扣除其补助的一半;排练期间,无故不到,累计3次者,按自动退队处理,并扣除其补助的一半
2022年5月30日
第2篇 初中合唱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的性质
由石笋中学艺术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的,是一个开展合唱艺术实践和展现个人才华的学生性质的艺术团体,是在校学生合唱艺术骨干的团队。
第二条:社团活动宗旨
1促进学校合唱艺术教育发展,反映当代学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人文气氛,在艺术实践活动中进行美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陶冶情操。
3提高学生个人文化艺术修养和审美观,建立一支合唱艺术骨干队伍,使学校艺术活动上层次、上水平,提高学生对文艺艺术的鉴赏能力。
第三条:社团的任务
1训练及提高社团成员的专业水平。
2排练丰富多彩的合唱节目,营造学校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3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文艺演出及其他社区艺术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1、合唱队社团采取教师指导、学生参与负责制度。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参与并负责社团的各方面工作;各声部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日常训练及成员管理。
2、社团团长、副团长及各组长为本社团的骨干成员。
3、每学年末将通过选举,重新选出团长,副团长,各组长。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参加训练和接受培训的权利;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权利;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自由选择多种团体的权利。
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的义务。
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爱护社团的公共财物;积极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为社团作宣传,吸纳新成员。
第四章规章制度
1、凡被音乐社团录用的成员,社团将统一建立成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2、准时参加安排的培训课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否则,给予处分。
3、各队训练和演出由组长负责考勤,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4、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按时参加训练的必须事先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5、演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训练和演出,必须事先向指导老师或团长请假,平时训练必须向专业老师请假。
6、鼓励积极参加专业活动的积极分子和训练刻苦、表现突出的分队和个人。
7、不执行社团决定,违反本章程有关规章制度的成员,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者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活动形式与内容
社团的活动将采用定期训练的方式,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第二节课,若有演出任务,则用早上、中午等业余时间进行训练。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的修改由音乐社团骨干讨论,经学校艺术工作组审查后实施。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