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
2、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给予罚款。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中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6、工程内不准做仓库,不准私存易燃可燃物品。
7、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保卫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禁止外地职工携物出入现场。
8、工程内不准安排职工和他人居住,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
10、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不准在工程内及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第2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 项目部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 每月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 公共场所、会议室、综合档案室必须安放灭火器材,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 对重要部门加固防盗窗户和防盗门,防止偷盗案件发生。
五、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区周围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无治安案件,无丢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
七、 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参与治安管理,同一切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每位干部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社会治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