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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样品管理制度(1)
样品管理制度
一、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实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
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识,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交与相关试验检测组。
三、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确保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责任事故处理。
四、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
五、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处理。
六、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七、丢失样品应按质量事故处理。
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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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样品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提供给客户及政府机构的样品的质量安全和品质水平符合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样品的申领、制作、抽取等过程。
第三条 职责
(一) 技术研发部负责样品的制作。
(二) 相关部门负责对样品的管理。
第四条 要求
(一) 样品的申领
销管部、外贸部等相关部门有需要样品时,由部门填写“样品赠品申领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传给技术中心。
(二) 样品的制作和发放
技术研发部接到签字生效的“样品赠品申领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的制作或抽取,同时通知相关部门签字领取样品。
第五条 附则
(一) 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 2010 年 1 月 1 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中心、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动力技术中心。
第3篇 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容器必须清洗干净。
2.样品容器的材质要符合监测分析的要求。
3.需在现场进行处理的样品,采样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牢标签并填写采样记录单。
5、样品交实验室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以防出错,做好交接手续。
6.需保存的样品应按监测分析的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第4篇 某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二)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三)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四)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五)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
第5篇 样品收发、保管及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设立样品保管人,负责样品的存留及保管工作;
(2)样品到达工地试验室后,样品保管人应检查样品的数量、规程及试验委托单的项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样品保管人应拒收并说明原因,对符合手续要求的样品,样品保管人应予办理委托手续,并对样品进行编号,粘贴标签,填写台帐后,送有关的专业试验组;
(4)需入库保存的样品,由各专业试验负责,保管期为一个月,以备复检,破坏性样品检测试验后不予保留。
第6篇 外来样品管理制度
外来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外来样品进行管理、比选,确保外来样品得到有效利用,为产品设计和开发选择最佳原料。
2.范围
适用于产品开发部所有外来样品的管理,包括食品添加剂、外来调味品(竞品)和所有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样品。
3.职责
3.1产品开发部负责收集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样品,建立样品供方档案。
3.2产品开发部负责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原料样品管理,并建立台帐
4.工作程序
4.1样品的收集
4.1.1产品开发部负责收集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所有样品,建立样品管理档案(包括供方资质、产品标准、价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1.2产品开发部外出购回的样品或营业部等其它部门提供的样品由开发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台帐。
4.2样品的比选或测试
4.2.1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样品由开发部负责测试、比选,并将测试、比选结果输出,同时建立测试、比选档案。
4.2.2所有外来样品由开发部负责管理,必要时(涉及公司设计和开发产品或现有产品相关的竞品)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建立档案。
4.3样品比选或测试结果的输出
4.3.1开发部应将原料测试报告及时输出,如经选定符合设计和开发要求的样品应在报告中加以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输出。
4.4样品的保存和清理
4.4.1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样品由研发组负责保存、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样品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4.5样品档案管理
4.5.1开发部应建立完整的以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原料或已选定成熟配方的原料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供方资质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b)产品标准(如为选定样品则需要供方提供质检局的监督抽检报告);
c)产品型号、性能、特点及实验室的测试、比选报告;
d)供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6.2开发部应建立以设计和开发有关的原料及定型输出配方的原料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产品供应厂家、型号、特点及测试、比选的原始资料和输出报告;
b)如为选定样品,应有样品标准、样品试制产品的跟踪记录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性能满足状况;
c)样品保存期限及清理日期。
4.6.3开发部应建立外来样品档案以及以新产品设计和开发有关的测试样品档案和定型配方所有原料的检测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外来样品的生产厂家、产品类别、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规格、价格、保存期限及销毁记录,如经过检测的样品应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并进行简要的样品优势和劣势分析,为产品开发提供参考数据。
b)以设计和开发有关的原料应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如为选定样品和定型配方的输出样品,应保存完整的检测分析档案,及检测方法、检测指标的确定档案,必要时建立相应的跟踪验证档案。
4.7样品档案的移交
4.7.1产品定型后,定型配方及原料档案由开发部办公室编制原料采购清单,原料采购人员将配方中原料的档案,连同采购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一并输出给公司资财课执行;
4.7.2公司资财课在执行原料采购时,只能按产品开发部提供的原料采购清单进行采购,没有开发部的认可不得随意变更原料供方及原料型号。
外贸样品管理办法,外贸样品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使本公司样品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办法。
2.范围:
2.1凡采购、外发、制程上品质查证所需之样品实物均依本规定控制。
3.权责:
3.1样品之提供:客户、品管部、研发部、业务运作部、供应商、使用单位。
3.2样品之确认:品管部、研发部。
3.3样品之保管:品管部。
4样品之定期检验:品管部。
3.4.1检验周期:半年一次。
3.5样品之清洁:使用单位。
3.5.1清洁周期:一个月一次。
4.定义:
4.1采购样品:在采购行为发生前,对新供应商或新物料,由品管部、研发部或供应商提供,由品管部与研发部共同签认,随“采购单”递送的样品。其目的是明确采购物料的品质要求,规范采购作业。
4.2外发样品:产品或物料外发加工制作时,由研发部提供,由品管部与研发部共同签认,随“外发加工制作单”一起递交给外发厂商的样品,用以明确加工品质要求。
4.3生产样品:新产品生产前,由客户或业务运作部、研发部提供,由品管部核发给生产车间的样品,用以明确生产品质要求。
4.4检验样品:由客户或业务运作部、研发部提供,品管部核发的供品管员检验使用的样品,或由授权人签发的特殊情况下的让步接收,暂收程度样品。
5.样品管理
5.1所有样品由品管部统一管理,品管部设立样品管理员对样品的管理负责。
5.1.1样品管理员对所有接收的签确样品登记,以不同类型分开登记在登记薄。
5.1.2样品管理员把保存样品的位置,根据样品的类型,进行区域划分并编码。
5.1.3给签收的样品按区域编号。
5.1.4按编号输入明细登记表,并建立样品档案。
5.15将样品放入相应位置。
5.2样品使用管理
5.2.1品管部不同环节需借用样品,应向样品管理员申请借取。样
品管理员应对借出的样品做记录,并要求借用人员签名。
5.2.2样品借出品管部以外,需由品管部主管批准,样品管理员根据批准手续登记后借出。
5.2.3借用人在使用期间,对样品应加强保管,以防遗失或损坏,并及时归还样品。
5.2.4样品管理员应及时监督,追回借出的样品,并对样品的完整性做检查,防止错还或损坏.5.2.5如样品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并说明原因。
5.2.6到期如借用人需续用样品,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5.2.7样品管理员因不慎或其他原因遗失样品,应及时汇报,说明遗失原因,并要求补制样品。
6.样品变更及报废
6.1样品管理员收到某种产品的新样品后,对旧样品申请处置意见。
6.2需更改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立即在样品上标示,并填写更改内容,醒使用者在使用时注意,待收到有效样品即做取消。
6.3经批准提供样品的部门,需回收某种样品,样品管理员应在样品档案中注销,并申请补签新样品.6.4由相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或失去效果的样品,样品管理员要及时申请作报废处理。
6.5样品管理员应不定期地对样品进行整理与检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第7篇 化验检测样品的管理制度
1、 取样、制样所用的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洁净、坚固耐用;
2、 取样员在取样时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取样工作的安全;
3、 所取样品应具有采样单元的代表性,必要时应将上一采样单元残存物资清除(放尽)后再行取样;
4、 生产过程中的监控化验(检测)样品采取定时采集单一大样的方式经缩分后制备成化验室样品和备考样品各一份;
5、 用于公司内部产品质量化验(检测)的样品在连续生产且近期产品质量相对稳定情况下每间隔2小时取份样一次(重开蒸馏至产品质量达标前间隔时间为1小时),每次化验(检测)采集4次数量相同的份样,汇集成大样充分摇匀后(不少于30秒)制备成化验室样品和备考样品各一份;
6、 向客户提供证明的产品质量化验(检测)用样品应在产品灌装开始、灌装1/4时、灌装3/4时分三次采集同等数量的份样,汇集成大样充分摇匀后(不少于30秒)制备成化验室样品一份和备考样品各二份;
7、 生产过程监控和内部质量化验(检测)的备考样品保存期不得少于48小时,向客户提供证明的产品质量化验(检测)备考样品保存期不得少于1个月;
8、 所有实验室样品和备考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见附件7),向客户提供质量证明的备考样品还应及时移交化验用品管理员统一集中管理,化验用品管理员对备考样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备考样品不变质、不丢失,保存期满后交生产部门予以回收处理。
第8篇 样品管理制度
一、样品容器应清洗干净。
二、样品容器的材质要符合监测分析的要求。
三、需在现场进行处理的样品,采样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牢标签并填写采样记录单。
五、样品交实验室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以防出错,做好交接手续。
六、需保存的样品应按监测分析的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第9篇 试验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
(2) 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现行取样。
(3)取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样品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产地及送样日期、数量是否符合取样数量。
(4)保管员必须对取样的材料编号登记,在标签上著注明材料名称产地、使用部位、里程桩号、送样日期、送样人。
(5)样品应列架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单位取样的样品应有区分的标志,分开存样。
(6)样品保管员应将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储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和损坏,不使其降低或丧失性能。
(7)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8)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的样品的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9)做好样品室的防火及防盗工作。
(10)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样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准撤离试验现场。
第10篇 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二)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三)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四)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五)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