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各站房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各站(房)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站内的一切设施,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任何人员无权挪用。
2.工程部运行各站为特殊场所,有专人管理, 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除公司领导和公司保卫部经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进入各机房外,其他非各站(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参观、学习、联系工作等事宜,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并认真执行登记签字制度,由各站(房)备存。
4.各运行站为24小时运转,运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
5.各站内的设备为特殊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说明运行和保养。
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运行记录,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主管,涉及系统停运等重大问题应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由主管或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解决。
7.当班人员要仪表整齐,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不擅自脱岗, 严禁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班时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 批准后方可休假。晚间及休假日要与公司值班经理请假, 批准后方可休假。与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泵房, 无关人员进入机泵房, 当班员工有责任劝离。
8.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
9.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部各站(房)一切有关事宜的解释权在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