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年、季、月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工程部审核修改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定。
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提出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材料、设备计划,由工程部根据定额和市场信息进行认质认价,并及时反馈给材料设备采购人员,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五、对因设计变更签证而超出施工图预算的各种费用,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六、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进行动态控制,阶段性地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七、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经工程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
八、工程结(决)算,经工程部审核确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九、正确处理违约索赔事宜,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有关约定及时办理反索赔,同时积极预防被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事宜进行具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