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工程部服务管理制度
大学工程服务部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广东e大学师生员工住宅区和公共水电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为广大师生、员工和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正常的水电供应和良好的维修、安装等服务,使水电维修、安装服务趋向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将工程服务部建设成为一个有觉悟、有技术、有战斗力,高素质、高效率的团结集体,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严格管理,全心全意为大学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大学和后勤处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大学及后勤处的指令性任务,制定各种管理措施,负责全校水电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并以维修及安装,保证供水供电设备正常运行为职责。同时以校内改装、新装、拆旧等水电服务为创收。完好率正常情况下须达98%。
2、做好水电维修工作,并要求小修当天当班处理完成,中修、大修和突发事件按大学和后勤处以及使用单位要求协调时间完成,以稳定学校大局。
3、加强调查研究,拟定有关规定、计划,必要时上报后勤处审批,在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的前提下,接受后勤处监督、控制管理,协助工程部的工作落实。
4、对高低压配电房,加压泵房、发电机房要建立巡查、保养、检修值班制度,并加以落实,下班后至第二天上午8时设立应急值班制度,处理急修事项(含星期六、日、节假日)。自备发电按规程正确操作,尽快恢复供电。
5、安装工程必须保证质量,完工交付使用前要有专人负责,并会同使用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程进行验收、签证,发现不合格时,严禁启用,待负责修复到验收合格为止,其所增加的工料费不得再进行结算。
6、制定水电设施整改方案,供后勤处领导及有关部门审查,确保安全供水、供电。
7、对校区内供水、供电负有监察权,对违章用水、用电的单位或个人按章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据《广东省供用电管理规则》进行应急处理,并知会后勤处及有关管理部门;参与对校外工程队进校施工的水电项目进行检查并按规程执行现场管理、验证、完工验收工作。凡未经工程部验收的水电施工,且以后需交给工程服务部维修管理的项目,工程服务部不负责日后的维修,并追究安全事故责任。
8、设立技术管理小组,对新安装的水电,要进行多方面协调论证确定,节约材料、保证质量,强调安全检查施工,抓好技能培训工作。
9、严格执行国家、大学和后勤处的规章制度及安装、维修制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工程服务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努力建设一支有觉悟、有技术、吃苦耐劳的职工队伍。
10、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加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制定效益工资分配方案,做到公平公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