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检验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程序
1.0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0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 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 道口护卫作业;
4.1.1.2 大门护卫作业;
4.1.1.3 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 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公司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 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1.2.3夜检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处须对抽检、日检中发现的安保工作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一般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相关部门。
4.2质量记录
4.2.1 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夜间查岗记录表》,护卫主管须按时抽查《值班记录表》、《来访登记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巡搂记录表》、《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等有关表格。
4.2.2 公司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5.1 各项规章及职责。
5.2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5.3 《护卫员训练考核成绩表》
5.4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5 《夜间查岗记录表》
5.6 《纠正措施报告》
5.7《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5.8 《消防演习记录表》。
5.9 《营业性车场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