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临时用电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流程,加强业户临时用电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对临时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机电维修人员负责业户临时用电的具体管理工作。
3.2行政部负责临时用电押金的收缴及退还工作。
4工作流程
4.1临时用电计划申请
4.1.1施工前,负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客户服务中心申报《临时用电审批表》。
4.1.2《临时用电审批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4.1.3客户服务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4.1.4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申请人无上岗证的,客户服务中心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4.2装置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4.2.1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4.2.2全部临时线路装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箱(柜)。
4.2.3装置临时线路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壁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4.2.4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
4.2.5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装户圈,以防割破电线。
4.2.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动。
4.2.7临时线路与设备,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大于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
4.3施工限制
4.3.1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4.3.2不超出大厦供电负荷允许范围。
4.3.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影响业户的正常工作及休息。
4.4客户服务中心禁止以下行为
4.4.1乱拉乱接电线。
4.4.2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申请的临时用电。
4.4.3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的用电行为。
4.5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权限:
4.5.1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4.5.2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4.5.3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可采取立即停止供电,以防止事故发生。
4.6临时用电计量
4.6.1临时用电单位按技术部规定量程安装合格计量用电度表。由行政部开出票据,到财务交纳临时用电电费押金。
4.6.2电度表读数底数由管理中心报送行政部。
4.6.3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通知管理中心,将电度表读数报综合室计算电费,到财务交纳电费并退回用电押金。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临时用电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