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配电房室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配电房(室)管理制度
1.0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及值班,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非工程技术部人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许可才能进入。
2.0停送电由值班技工进行操作,非值班技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做好值班记录。
3.0当班技工应按规定对配电装置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程技术部部长。
4.0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志牌。
5.0配电房(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由工程技术部部长书面同意后进行。
6.0严禁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接规定使用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等。
7.0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同意,重大改变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8.0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应配挂温度计,室温宜控制在35摄氏度以下。
9.0配电房(室)每周清扫一次,保持房(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0.0配电房(室)内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11.0配电房(室)内应悬挂或备有低压系统图,二次线路图。
12.0配电房(室)内应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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