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星河国际物业安全管理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小区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小区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小区设备设施及辖区内用户的财产安全。保安部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小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
b.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电视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c.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d.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小区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e.负责对小区各用户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f.抓好保安队伍业务培训。
1、消防工作
1.1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1.1.1防火总负责人
a.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b.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c.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d.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e.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f.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1.2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a.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b.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c.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d.定期保养、维修大厦消防设备设施。
1.1.3义务消防队
a.迅速行动组:由保安部当值主管、当值保安员及工程部当值人员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警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应实施救火程序。
b.救护疏散组:由客户助理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人员。
c.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员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来者进入,并带领消防队员到火警现场。
d.指挥部组:由经理、工程/保安主管组成,负责火场灭火指挥工作。
1.2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2.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a.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b.检查工作由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负责人参与。
c.检查项目为: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d.检查配电房、风机房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e.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1.2.2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a.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b.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c.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d.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停车场管理
2.1车场管理守则
a.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读卡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b.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c.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d.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小时。
e.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f.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g.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所占车位交费。
h.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i.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j.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k.驾驶员遗失电脑磁卡,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行驶证登记后方可离场。时租车辆电脑磁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人员登记的入场时间计算停车费,月租车须将失效卡交收费处,并向发卡处联系补办。
2.2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2.2.1停电故障
a.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值带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保安,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的原因。
b.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2.2.2收银系统故障
a.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b.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c.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d.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2.2.3火警事件
a.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和起火性质。
b.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c.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
d.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e.由经理以上职级的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f.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点,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g.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2.2.4盗窃等破坏事件
a.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b.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候其它岗位支援及上级指令。
c.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2.2.5车辆碰撞事件
a.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b.立即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
c.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2.2.6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a.向驾驶员说明公司规定。
b.如难以独自处理,则尽快通知当值主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c.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e.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
3.治安管理
3.1出入口的安全管理:
a.进入大楼如保安员认为有可疑,有权请求对方出示证件。
b.来访一律要求登记,并与访问人员电话核实后放行。
c.对大楼人员搬运大件物品出去要进行检查,凭物品搬出放行条予以放行。
3.2劳务人员的管理:
在大楼有可能因各种需要会有一些社会劳务人员如装修工、送货员、推销员等进入大楼,有的劳务人员可能顺手牵羊。因此,严格控制这类劳务人员进入大楼是确保大楼安全的重要内容。
a.劳务人员(除施工人员外)原则上不准进入大楼,送货只允许送到门口。
b.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尤其防止名为办事、实为推销的人员混入大楼。
c.对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贴上相片,并对楼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动态监控。
3.3外围的管理:
a.防止盲流人员在外围安营扎寨。
b.驱逐乞丐在大门口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