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费用报销制度
1、符合成本费用开支标准的日常费用开支,在备用金使用限额内的由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从备用金中直接支付。各收款室集中办理费用报销、补充备用金手续;
2、超出管理处批准权限及限额的成本费用支出,由各部门、管理处提出申报计划,经物业公司各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申请计划安排资金;
3、各项材料物资的采购,实行按月计划申报采购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参照《关于对材料物资实行计划采购的规定》;
4、对备用材料缺货、确因需要一日内难以批复的紧急支付(含超出备用金限额及权限),管理处主任可事先特别注明并签署'同意支付'字样批准支付,收款室从备用金中支付,但应在费用支出后的次日补办报销手续,::经公司审批报销后方为有效支付。对因管理处控制不严、询价过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员及批准人负责。
5、归口管理部门:
公用水电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维修物资材料采购,归口物业公司工程部管理;
人员工资、办公费、汽车使用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费、交际应酬费、办公用品、用具、设施设备采购,归口物业公司行政部管理;
6、各管理处与公司财务部的各类费用报销单据及收入凭证每星期保证传递二次。即一次由收款员采取上报的形式进行传递,一次由公司财务部出纳主管在便行的资金检查时进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