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治安秩序,保障正常的经营和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的客户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严禁有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所有客户和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发现违规现象,及时报告保安部处理。
三.需进入管理区域内的来访人员,要自觉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在得到客户许可后,方能进入。
四.办公区域客户须遵守来访人员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带未经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非工作时间进入必须登记。
五.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办公须延长加班,应按有关规定,通知管理处。
六.每个客户和员工有义务维护安全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完整,有权利劝阻和制止一切损坏和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七.对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扰乱治安秩序者,保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采取必要措施。
八.对在物业管辖范围内进行盗窃、诈骗、破坏安全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者,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如与政府机关相关规定相抵触,按政府机关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