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例会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每周召开一次由管理处领导主持的例会。
一、参加例会人员由各部门主管和主办人员。
二、例会时间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不作统一规定。若临时变动以管理处主任通知时间为准。参加例会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
三、例会内容由综合管理部文员记录和存档。重要内容必须以会议纪要发放。
四、例会内容由各部门主管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安排计划的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会中提出经审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例会内容由各部门主管及时向部门员工传达,并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各岗位员工的任务,确保任务完成。
六、各部门主管例会后须将下周工作安排计划在规定时间交到综合管理部,以便直接配合完成工作目标。
七、例会中所有参会人员的手机、bb机调为静音状态,若有急事需打电话,须经同意后方可离开。